女命一生心之所携,是在夫命上。因其利在夫星,夫命腾达妻也必受其利,然夫命贫贱
妻则必困,因而女命从夫。故观女命必先观夫星,定其荣贱。再看子星,以察晚年之荣否
。因此婚姻家庭对女性而言,是一生中最紧要的问题。婚姻好与不好,除了在生辰八字的
十神与桃花、孤鸾、寡宿、孤辰等神煞的生克中,可窥视一二外。于四柱的月支上,也可
看出部份之吉凶,月支上所显现的吉凶,除了自己的婚姻好不好外,也可会显示丈夫运之
吉凶。
第一节 甲日主
经曰:甲夫巳午及寅宫 遇丙合辛被火熔
身旺食神家富足 独眠枕孤怨春风
1.甲日主的女命,以辛正官为夫。如生于巳、午及寅月为失时,最忌四柱天干见「丙」火
透出,合去「辛」正官,难以吉论。是为「强火炼金」有丧夫之忧,且不会再有第二春
,然是有钱的寡妇。
2.巳午月是值盛夏火炎之季节,寅月藏有丙火是丙之长生。
3.辛金是柔弱之金,合入丙强火中。丙又有巳、午、寅火之根,是为「强火炼弱金」焉得
不熔,故有丧夫之凶。
4.火是甲日主之食伤,食伤旺自能生财。如甲日主身旺,又有食伤生财,自是有钱,故曰
为有钱之寡妇。
5.「独眠孤枕怨春风」是指睡觉时孤独一人,而怨身边何时有良人共枕,是言不再有第二
春之意。甲日生于寅巳午月,丙火有根为强火。虽于大运再行金官煞夫星也为强火所制
而无功,故不易有第二春。
6.〈例〉
年 食神 丙寅 比肩
月 正官 辛巳 食神
日 甲戌 偏财
时 乙丑
●甲日巳月夏火当令,辛金夫星失时。
●年丙火通根月支巳火为强火,年丙合月辛,辛金合入强火丙则溶。
●丙巳火食神生戌丑土财。
●年干透出丙食神,是为有钱之寡妇。如四柱不透出丙食神,则不能论是有钱之寡妇。
第二节 乙日主
经曰:乙庚夏月金正疲 运向西方夫得时
丙子不来金水好 东方运乙贵分之
1.乙日主的女命,以庚为正官。如生于巳午未夏季的月份,金逢火克则疲惫而失时。金为
火克则疲,所以金喜生助之运,故西方金旺之运来助旺为喜,如此夫星可转旺,是为丈
夫发达之时。
2.大运行丙子,丙火伤官克庚金正官,子印则化庚金正官。所以庚正官逢丙子为克泄太过
,故不利。丙子是调候用神,虽克泄庚正官,如四柱或大运无逢乙字,然只主夫运弱,
而无离异之否。
3.又四柱有乙木或大运行乙木运,则姐妹争合,主丈夫有外遇而分离。
●乙是日主之比肩,乙庚本相合。于四柱或大运见有乙字,为姐妹争合庚夫,代表丈夫
会有外遇而有离婚之否。
4.〈例〉
年 劫财 甲寅 劫财
月 正官 庚午 食神
日 主 乙酉
时 伤官 丙子 偏印
●乙日生午月金夫失时,须于运中行西方金运生助金夫。
●大运乙丑,乙比争合庚官,主丈夫有外遇。
第三节 丙日主
经曰:丙夫夏癸月藏伤 若遇辛庚西地祥
木火透干能泄水 夫财虽旺发难长
1.丙日主之女命,以癸正官为夫。如生于巳午未夏月,其皆藏有戊己土食伤。
●巳中藏戊土为戊土之临官,午中藏己土为己土之临官,故巳午是火土二用之五行。
2.癸水于夏火之月为休囚故弱。喜运行庚辛西方水之印运,生助癸夫,如此夫星则转旺而
佳。
3.巳藏戊土食伤,行庚辛运则土生助金,而金生助癸水夫星。癸水口生木或克火,于八字
中有甲乙木或丙丁火透干则泄癸水夫星。癸水夫星气遭窃,丈夫运虽转佳,但不长久。
4.〈例〉
年 正官 癸丑
月 劫财 丁巳 ﹝丙﹞比肩 ﹝ 戊﹞食神
日 丙寅
时 偏印 甲午
●丙日巳月火得令,癸水为休囚。而巳藏土食伤。
●月见丁、时见甲于干,皆为泄癸水之物。
第四节 己日主
经曰:己夫秋申暗伤支 乙见干头两佳期
除是东方逢木运 击伤金木又交持
1.己日主之女命,以甲正官为夫,如生于秋季申伤官月,甲夫逢申伤是绝地。
●如月柱为甲申或它干有甲出干,是己日女命甲夫星自坐绝地,或它干引月支为绝之地
,不作丧夫,只作婚姻不佳,离婚或寡居之论。
2.四柱有乙煞出干,为官煞混杂,甲官绝而见有乙煞,则有二度婚姻,且比第一次之婚姻
为佳。
●官煞虽同为夫星,官忌伤官克,而乙煞则不惧伤制,故为佳。
3.庚申金伤官克木甲夫星,如四柱不见乙煞于干,则大运行东方地支木运,或日时地支为
木旺之支,扶助木夫星,则晚年夫星乃可论佳。
4.〈例〉
年 正官 甲子
月 壬申 伤官
日 主 己卯
时 七煞 乙亥
●己日申月,年甲官夫星引绝于申金伤官。
●乙煞夫星明见时干,主有二次婚姻。
第五节 庚日主
经曰:庚夫金水月逢丁 壬丙干头两见争
富贵春风衾枕冷 伤官支上怕分情
1.庚日主之女命,以丁正官为夫。如生于金水月,尤其是冬季。丁为弱火于金寒水冷之
季节,须以火来助,是为金水伤官不忌官。
2.丁是庚之官夫,最怕被合及官杀混杂,主情分。日庚地支有子水伤官,或大运行子水
运,伤克官夫则主离婚之论。
●干头见壬与丁合,合官主丈夫分情。
●见丙七杀于干是官杀混杂,日主自己有正偏官,当然夫妻之感情会差错。
3.庚金生水,水为食伤。食伤旺自生财,故是富贵之妇。
4.〈例〉
年 七煞 丙午
月 正官 丁酉 劫财
日 庚子 伤官
时 食神 壬午
●庚日酉月金水得时,壬水见干头,丁火正官被合,主丈夫分情。
●日自坐伤官,主离婚之论。
第六节 辛日主
经曰:辛官金水月夫轻 再遇辛壬两度新
运行木火难胜福 不伤自己也伤人
1.辛日主之女命,以丙正官为夫,如生于金水月,为丙夫失令之地,故曰夫轻。
2.四柱天干再见有辛与壬,主有两次婚姻。
●辛与丙合,干头见辛字,丙夫被合主失婚。
●壬与丙是相冲克,干头见壬冲克丙夫星,夫星受克而轻主失婚。
3.一般而言丙被克泄于金水地而轻,喜见木及火运相助,如此丙夫之运就可转佳。木火运
为助火之运,为强火夫星克辛日主,恐不胜其克,未免伤人害己。
4.〈例〉
年 正官 丙午
月 比肩 辛丑 偏印
日 辛巳
时 伤官 壬辰
●辛日丑月金水月,丙夫于金水月失令则轻。
●月时干头见辛壬合克丙夫,则夫越轻,而有失婚之虞。
第七节 癸日主
经曰:癸水生于寅卯月 合戊径行南地宜
只恐干中明见甲 自怜衾枕与谁眠
1.癸日主女命,以戊正官为夫,如生于寅卯月,木月乃戊土休囚之地。夫星休囚气弱,喜
有火通关生扶,所以大运行火旺之地,或戊癸合火之运,夫星则转旺为佳。
常法夫星合日主,是较不碍事,最忌非日主之戊癸五合,惟以癸日生于寅卯之月,非但
不忌反为是吉。土夫星逢木克以火财通关,为木生火而火生土,则土不为木害故喜火。
2.寅卯月令。四柱又见甲木于干,则制戊土太过。女命夫星被制之太过,则主寡或尼师
独居之命。
3.〈例〉
年 庚子
月 正官 戊寅 伤官
日 主 癸未
时 伤官 甲寅
●癸日寅月,正官戊土失令。
●寅月令透时干甲,克夫星戊官。
第八节 甲乙日主
经曰:甲乙秋生夫正时 煞官若混细分之
舒配去留成格吉 丙丁引强困又离
1.甲乙木生于秋季,则夫金得令而旺。若四柱庚辛重见,为官煞混杂。如「合煞留官」或
「合官留煞」格局分配得宜为吉。
2.忌见丙丁火伤官成格,成强旺之势克夫星庚辛金,则夫困乏又有离缘之凶。
3.〈例〉
年 七煞 庚申 七煞
月 劫财 乙酉 正官
日 甲午 伤官
时 伤官 丁卯
●甲日生酉月金夫得时令。
●见年庚七煞为「官煞混杂」,而月乙合庚为「合煞留官」。
●日支午伤官透时干丁,为伤官成格而旺,克酉正官夫星。
第九节 丙丁日主
经曰:丙丁冬月与秋同 独遇为奇乱则空
煞正官清居富贵 不堪混杂日临凶
1.丙丁秋冬月,夫星壬癸得时令。
2.遇官煞皆美,然夫星只喜独遇,遇官只论官,遇煞则只论煞,不可混杂。
3.夫星见官煞混杂,须「合官留煞」或「合煞留官」。局清者富贵,乱者浊淫。
4.〈例〉
年 伤官 戊申
月 正官 癸亥 七煞
日 丙申
时 七煞 壬辰
●丙日亥月,夫星壬煞、癸官得令。
●月支亥透出时干壬成「七煞格」,辰中余气癸透出月干癸成「正官格」,是为「官煞
混杂」之局。
●年干戊食合去月干癸官,是为「合官留煞」为吉。
第十节 戊己日主
经曰:戊己春生木正青 煞官多处便为情
支干遇合方成吉 会水重金又一评
1.戊己日春月,木夫星得时,官煞皆见亦为有情。
2.己日主不忌见官煞混杂,自有甲官合,局为清而贵。
3.戊日主则宜独见官或煞,见混杂须有庚食合乙官,才能言贵。
4.戊己日木夫,皆忌柱中金水多或大运逢金水旺运为害。行火运则不忌。
5.〈例〉
年 七煞 乙亥
月 戊寅 正官
日 己卯 七煞
时 正官 甲子
●己日寅月,木夫得令。
●甲乙官煞皆成格,而时干甲官合日主,为「合官留煞」而有情为贵。
第十一节 庚辛日主
经曰:庚辛夏月丙丁藏 不透干头便是良
只怕煞官交互见 非惟不吉也争强
1.庚辛日夏月金正疲,如再见夫星丙丁火透出干,则克之太过非佳良。故喜丙丁藏于地
支,忌透出天干。
2.忌见官煞混杂于四柱,见之婚姻不但不佳,且有风声外露之情。
3.〈例〉
年 七煞 丙寅
月 甲午 正官
日 庚辰
时 正官 丁丑
●庚日午月,夫星得令。
●年干透出七煞丙,时干透出丁正官,为官煞混杂之局。
第十二节 壬癸日主
经曰:壬癸如生季月中 夏间土旺亦论同
不宜寅甲相连见 重犯作伤反无功
1.壬癸属水夫星,为季月「辰戌丑未」之「戊己」土。夏火「巳午」是火土二用,故亦论
同。
2.土夫忌木克,不宜见四柱有寅透出甲之木旺,则成官煞遇有根之食伤而夫星败,等同无
夫之论。
3.〈例〉
年 食神 甲寅 食神